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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标准关于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要求
发布时间:201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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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适用于食品和化妆品的销售包装。中国出口商品包装研究所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之一。标准中规定:

--- 包装设计应科学、合理,在满足正常的包装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包装材料、结构和成本应与内包装物的质量和规格相适应,减少包装材料的用量。

--- 应根据食品和化妆品的特征和品质,选择适宜的包装材料。包装宜采用单一材质,或采用便于材质分离的包装材料。鼓励使用可循环再生、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

--- 应合理简化包装结构及功能,不宜采用繁琐的形式或复杂的结构,尽量避免包装层数过多、空隙过大、成本过高的包装。

--- 应考虑包装全生命周期成本,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包装直接成本,考虑包装回收再利用和废弃处理时对环境的影响及生产的相关成本。

--- 对于包装功能完成后还可作为其他功能使用的的包装,应充分考虑其经济性与实用性,避免为了追求其他功能而增加包装成本。

标准对包装提出限量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包装空隙率及包装层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应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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