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职能

世界包装组织WPO理事国成员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122/SC4 包装与环境技术委员会联合秘书处

亚洲包装联合会APF理事国成员

国际包装研究机构协会IAPRI成员

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包装与环境分技术委员会 SAC/TC49/SC4秘书处

“世界之星”包装奖作品推荐组委会 秘书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进出口商品包装技术服务中心

“包装之星”科学技术奖评审办公室

包装科学技术奖—“包装之星”奖评审标准

发布时间:2011-5-27

按申报项目的设计水平和技术难度,对推动包装设计与科技进步作用的大小以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定。

一等奖项目应达到或接近同类设计项目的国际先进水平,技术难度大,推动包装设计与科技进步的作用大,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等奖项目应是同类设计项目的国内先进水平,技术难度较大,推动包装设计与科技进步的作用显著,并取得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等奖项目应是本行业同类设计项目的先进水平,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推动包装设计与科技进步的作用较大,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软科学类设计研究成果,要用具体事例说明采用的技术措施是先进的,方法是科学的,并指明其创造性的贡献。此类成果应在发布并实施一年后,经实践验证其使用效果,由使用单位验收并出具证明后再申报。